西藏民间文化艺术绚丽多彩,是深受群众喜爱、又能直接反映群众心声的文艺活动。西藏的民间艺术团是长期活跃在基层文化战线的骨干队伍,具有职能兼容多样,服务方式灵活机动,创作的节目形式特色浓郁,节目内容贴近群众等优势,在基层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型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的战略部署。把振兴优秀传统文化上升到国家策略层面,这为西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发展、有所作为营造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间艺术团的建设和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区县民间艺术团建设,带动了基层文艺繁荣发展。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的民间艺术团队从乌兰牧骑演出队,到覆盖全区74个县级民间艺术团,始终坚持从基层走来,服务于农牧区,充分发挥队伍短小精悍、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队员一专多能的特点,常年活跃在基层农牧区,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为基层农牧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送去科技、卫生和法律知识,受到农牧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无论是作为县级的民间艺术团队,还是那些平时作为牧人或田野耕作者的农民,由他们临时组成的乡村民间艺术队伍,是他们的坚持与热情,为西藏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带去了藏戏、话剧、歌舞等精彩的文艺演出,有效弥补了西藏专业文艺团体总量有限、服务覆盖面不广的不足,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同时,通过覆盖在全区的各民间艺术团频繁的日常演出活动,也为西藏传统非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传习基地”。现在,每逢各市地、县乡传统节日,藏戏、传统歌舞演出都必不可少。
多年来,西藏各县民间艺术团和来自乡野的传统文艺队伍,多次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地等重大文艺演出活动,成功打造和推出了多个优秀群众文艺精品,为西藏文艺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