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论辩的题目设置,是从中西对话的角度,以“仁爱”代表中国儒家的核心价值,以“博爱”代表西方特别是基督教的核心价值。但实际上,“博爱”本是儒家的词语,如韩愈《原道》开篇第一句话“博爱之谓仁”。其实,西方的“博爱”跟儒家的“博爱”有相通之点,就是普遍地爱一切人。为了区别于西方的“博爱”,我称儒家的博爱为“一体之仁”,这是王阳明的说法。
儒家观念里,与“一体之仁”相对的叫“差等之爱”,就是说,仁爱情感是根据亲疏远近关系而有程度上的差异的:爱自己胜过爱他人,爱亲人胜过爱外人,爱人类胜过爱非人类。其实,西方人的情感也是这样的;只不过他们没有把“差等之爱”明确地列入价值观中,这有基督教的背景,更突出地讲“博爱”,即上帝之下人人平等的观念。
儒家的“仁爱”包含“差等之爱”和“一体之仁”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如果只讲“差等之爱”,推到极端就不是儒家的观念,而是道家的观念了,例如道家代表人物之一杨朱“为我”的绝对利己主义;反过来讲,如果只讲“一体之仁”,那也不是儒家的观念,而是墨家的“兼爱”了。
这两方面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儒家严格区分公共生活领域和私人生活领域:在私人领域,尽管讲“差等之爱”,这是人之常情;但涉及公共领域,则必须是“一体之仁”,例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