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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悟逍遥之境—《庄子》寓言解读
时 间:8月16日(周日)09:30——11:3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孙敏强
浙江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
着名吟诵专家
时 间:8月15日(周六)14:00——16:0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徐健顺
中央文史馆书画理论委员会委员
儒家与道家的修身养性
时 间:8月15日(周六)09:30——11:3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涂光社
辽宁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台湾的儒学发展
时 间:8月10日(周一)09:30——11:3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卢胡彬
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研究所博士
中华文化与生态文明论坛
时 间:7月10日、11日14:00—17:00(已结束)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
端午节专题文艺演出
时 间:6月2日(周一)13:30—16:30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30日(上午:09:30—12:00 下午:13:00——16:30)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单位、团体报名
包粽子体验活动
时 间:6月2日(周一)13:00—16:00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30日(上午:09:30—12:00 下午:13:00——16:30)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单位、团体报名)
道德经说什么
时 间:4月27日(周日)09:30——11:30
票 价:免费索票(已结束)
主讲人:何士光
二O一四"中华婚礼"新人征集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起—8月20日止
报名地点:贵阳贵阳孔学堂管理处社会发展科
外国理事成员考察参观贵阳贵阳孔学堂
时 间:2013年7月
活动意义:感受中国深厚文化底蕴
贵阳成人礼
时 间:5月4日(周日)09:50——11:00
活动地点:贵阳孔学堂礼仪广场
《贵阳市国学教育读本》吟诵培训班
时 间:4月12日(周六)09:50——11:00
活动地点:明伦堂

孔子展览馆开馆仪式
时 间:2014年7月10日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阳贵阳孔学堂孔子展览馆

《贵阳孔学堂品牌价值研究发展规划》合作邀请函
报名时间:2014年5月31日至2014年6月6日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阳贵阳孔学堂管理处
贵阳成人礼
时 间:5月4日(周日)09:50——11:00
活动意义:贵阳孔学堂礼仪广场
情暖重阳·孝满筑城
时 间:013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活动意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中华美德
圆梦当感恩圆梦当自强
时 间:7月19日(周日)0930——11:3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郑传楼
贵州省农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太和清音”张峰古琴赏析
时 间:7月18日(周六)09:00——11:0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张峰
中国琴会理事
“大本”与“达道”
时 间:7月12日(周日)0930——11:3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俞荣根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活生生的生活儒学
时 间:7月11日(周六)09:00——11:00
票 价:网络报名
地 点:贵阳孔学堂 主讲人: 黄玉顺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中华文化与生态文明论坛
时 间:7月10日、11日14:00—17:00(已结束)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
端午节专题文艺演出
时 间:6月2日(周一)13:30—16:30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30日(上午:09:30—12:00 下午:13:00——16:30)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单位、团体报名
包粽子体验活动
时 间:6月2日(周一)13:00—16:00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30日(上午:09:30—12:00 下午:13:00——16:30)
报名电话:0851——3617687 0851——3613818(单位、团体报名)
道德经说什么
时 间:4月27日(周日)09:30——11:30
票 价:免费索票(已结束)
主讲人:何士光
二O一四"中华婚礼"新人征集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起—8月20日止
报名地点:贵阳贵阳孔学堂管理处社会发展科
外国理事成员考察参观贵阳贵阳孔学堂
时 间:2013年7月
活动意义:感受中国深厚文化底蕴
贵阳成人礼
时 间:5月4日(周日)09:50——11:00
活动地点:贵阳孔学堂礼仪广场
《贵阳市国学教育读本》吟诵培训班
时 间:4月12日(周六)09:50——11:00
活动地点:明伦堂

孔子展览馆开馆仪式
时 间:2014年7月10日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阳贵阳孔学堂孔子展览馆

《贵阳孔学堂品牌价值研究发展规划》合作邀请函
报名时间:2014年5月31日至2014年6月6日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贵阳贵阳孔学堂管理处
贵阳成人礼
时 间:5月4日(周日)09:50——11:00
活动意义:贵阳孔学堂礼仪广场
情暖重阳·孝满筑城
时 间:013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活动意义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中华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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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只有儒家能安顿现代女性
2015-08-14 13:17  来源: 澎湃新闻

  【原编者按】

  蒋庆,当代“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民间书院阳明精舍山长。着有《公羊学引论》、《政治儒学》、《儒学的时代价值》、《再论政治儒学》、《广论政治儒学》等。主编有《中华文化经典基础教育诵本》。

  范必萱,曾任科研单位技术员、杂志社编辑、行政机关公务员。退休前就职于安徽省审计厅。现担任蒋庆先生学术助理。


当代“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蒋庆

  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生存状况有些是社会习俗的产物,和儒家义理无关

  范必萱:儒家在当代面临的社会状况和古代很不同。在古代的社会生活中,女性是缺位的,生活的风采多半由男性来书写,而社会习俗又较多地表现出对妇女的歧视与束缚,如“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观点的流布,以及纳妾制等等,直接影响了女性对儒家文化的亲和。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妇女已经大规模走上社会舞台。但在进入社会角色的过程中,当代女性遇到了新的尴尬和困惑。面对这些问题,在佛、道两家那里很难找到女性的价值依凭,儒家注重社会人伦,提出了男女有别、各正其位的主张,对女性的保护具有积极意义。不过,由于“五四”以后对儒家负面价值的渲染,严重伤害了当代女性对儒家的感情。如何使当代女性尤其是知识女性从生命信仰的意义上认同并亲近儒家,使她们可能在儒家文化复兴的过程中建立依托感和归属感?

  蒋庆:你把这个问题讲得很全面。儒家在近现代以来,的确面临着一个需要正面解决和回应的问题:即在儒家义理中,女性的价值是什么?女性应该得到怎样的安顿?我想在传统社会中是不会有这个问题的,因为传统社会是一个自然的社会。在前现代的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中也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它们都从自然和社会两个角度给了女性适当的安顿,并且体现了女性的价值。具体到儒家,也没有太大问题。

  但是,我们不要把儒家有关女性的义理和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生存状况完全等同起来。因为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生存状况有些是社会习俗的产物,是和儒家义理无关的。

  比如纳妾,在儒家义理中,我们找不到经典的依据。在古代习俗中,诸侯是不再娶的,只能结一次婚,甚至正妻死后也不能再娶,因为再娶会造成政治权力在继承上发生混乱。不能再娶,那么正妻死了怎么办?诸侯又不能因为不再娶而独身。于是古代社会的习俗就允许诸侯一妻多偶,这就是古代诸侯娶妻时姊妹陪嫁为配偶的“媵制”。但是,这一“媵制”也只限于拥有国家权力的人,在社会中并不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看古代的儒家人物,孔子、孟子、司马光、朱子、王阳明、刘蕺山都没有纳妾的情况。刘蕺山在当时成立“证人会”会规中还明确规定不准无故纳妾,也就是说,只有在妻子确实不能生育的情况下,为了继承香火,才允许纳妾。但儒家并没有把纳妾普遍化,并不认为人人都可以无条件纳妾,更没有鼓励纳妾。其实一夫多妻的现象是所有古老民族的习俗,与儒家的根本义理没有直接关系。“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把纳妾归咎到儒家头上,这是不公正的。

  当然,在古代的现实生活中,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常常会纳妾。还有民国那些军阀,没有了礼法制度的约束,无所顾忌,一纳就纳十几个,这些军阀很难说是儒家人物,他们是基于社会习俗的影响而纳妾,当然也不涉及儒家的根本义理问题,不能以这个理由来批评儒家。至于某些儒家人物纳妾,如康有为,那只是少数现象,不足以否定儒家不纳妾的主流。所以,儒家还是主张一夫一妻制的,对于社会上纳妾的习俗,儒家只是最低限度的默认,从来不会正面的鼓吹。

  当然,历史上也有不少人是出于私欲而不是出于传宗而纳妾的,民国时期的知识分子批判的主要是这种情况,儒家对此也是谴责的。朱子就说过“一夫一妻,天理也;三宫六妾,人欲也”。不过,由于古代政治上有一妻多偶的习俗,帝王们为了自己的私欲往往把这一习俗推到极端,经常到各地选妃,后宫佳丽三千,但这明显是与儒家婚姻观冲突的。

  虽然儒家有条件地默认纳妾制度,尽管古代现实生活中为私欲纳妾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也不像“五四”时期知识分子们批判的那样,这就是吃人的制度,是对女性极度的压迫与摧残。在古代,妾虽然不是正妻,但是是有法律地位的,是妻的一种,不像近代以来法国的情妇习俗与现在中国的包“二奶”现象那么随便。你要纳妾,就要保证她在法律上的独立人格,保证她对财产的合法继承权,保证她所生子女的合法地位,并且要走礼法程序,比如要有主婚人、要纳彩礼、要举行婚礼等。在家中,妾比正妻地位低,这主要是指家中主要事务与财政一般由正妻来管理,所以正妻又叫“院君”。重要的事情,在正妻与诸妾商量后,最终由正妻定夺。如果正妻有病,或有其他原因,那么妾的地位就高了。如果正妻故亡,妾则有机会升为正妻。

  我记得辜鸿铭说过,法国不是流行情妇吗?可是情妇和中国的妾相比,真是太悲惨了,情妇就像现在的“二奶”一样,没有法律地位,所生孩子只能算私生子。然而妾的孩子则是有法律地位的,是能继承香火的。法国的情妇,表面上看来有很大的自由,很自主,想和哪个好就和哪个好,想结婚就结婚,不想结就不结。虽然看起来她们年轻的时候很风光,但老了以后不知道有多悲惨。

  可是中国的妾则不一样,没有法律上的正当理由不能离弃,老了以后有法律的保障,最起码能过上一种稳定而有尊严的正常生活。所以,“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把古代纳妾制度妖魔化了,而他们的批评用来指现在的包“二奶”倒非常合适。这些“二奶”们的处境确实非常悲惨,年轻的时候还好,一旦老去,那人根本就不包你了,最多拿点钱来赔偿你的损失就完了,她后半生是没有生活保障的,更不用说获得法律地位了。

  古时候一些风流士大夫也纳妾,比如苏东坡,但苏东坡对他的妾的感情可能比对他的妻还深。他那首“明月夜,短松岗”的悼亡词,充满无限怀念之情,就是写给他的爱妾朝云的。他被流放到海南时,他的妾跟随他度过了艰难岁月。辜鸿铭纳了个日本的妾,他和这个妾的关系也非常好,但是她早死,他还专门写了一首悼亡诗来怀念这位日本的爱妾。诗这样写道:“此恨人人有,百年能有几?痛哉长江水,同渡不同归。”后来辜鸿铭在出版英译《中庸》的扉页上,深情地写道“特以此书献给亡妻吉田贞子”。并且购置了上海最好的墓地,亲自在墓碑上书写了“日本之孝女”。可见,他的爱妾吉田贞子,是他法律上的爱妻。现在的“二奶”,能有这样的待遇吗?

  我们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学的基督教。估计全世界所有文明中,只有基督教从法律上来规定一夫一妻制。所以,不能说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家庭都是败坏的。你看伊斯兰世界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它也没有那么多的家庭腐败,夫妻关系也比西方好得多,西方经常会有私生子啦、包情妇啦,中国也经常有包“二奶”啦,但伊斯兰国家却没有。他们可能也是有地位、有能力的人才会多妻,但我们不能说他们都是腐败的。所谓腐败,就是说在男女关系上不守礼法,乱来。西方法律上是一夫一妻的,但我们看他们的婚姻生活,就很腐败,像美国某总统的事情大家都很清楚。还有好多政治家、有财产的人,他们的私生活也经常被披露出来。我有一个朋友,是留学回来的,受西方思想影响很大,他基本是两三年离一次婚结一次婚,有时候是一年。我想,这也是一种一夫多妻制啊,只不过时间拉长一点,没有违反婚姻法而已。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原因,可能其中有一条,就是他个人喜新厌旧,然后找个理由,合不来就离,离后马上又娶新妻。

  其他的问题,比如裹脚,就更不值一驳了。在古代的经典中从来没有裹小脚的明文规定。这个习俗,有学者考证是宋以后慢慢形成的,并且是民间自发形成的。因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审美取向,那个时代大家都认为女孩裹脚雅致,容易嫁出去。当时男性也许也有这样的审美观,觉得小脚与大脚比起来,要好看些,也许也并不觉得好看,只是社会习俗形成了这种看法,他也就顺从了。这样就给女性带来了很大压力,即使在穷乡僻壤,不管有钱没钱,都裹小脚了。但是,儒家是反对这种习俗的。比如在清代,有做地方官的儒家士大夫就向朝廷反映,说乡间裹小脚的太多了,而且很不人道,希望国家立法来禁止,后来国家也制定了禁止裹足的法令。但习俗的力量太大,那个法令也不起作用,形同虚设,大多数女性仍然裹足,法不责众啊!

  对此,辜鸿铭也有一个说法,他说,如果说我们裹脚残酷,西方人束腰更残酷。那个时候法国有一种风尚,认细腰为美,从小就把腰束起来,长大后自然就细了。可是这样会导致身体畸形,并且会使女性丧失生育能力。所以,裹足和儒家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社会风尚与传统习俗使然。现代人虽然不裹足不束腰了,但现代人隆胸、隆鼻、美容,好端端的一个人,这里打进一些塑料液,那里割上几刀,结果弄出一大堆事故来。现在的美容店生意特别好,并且好多已经不做传统美容了,而是动刀子,拿张外国人的照片一比,你的鼻子不行,你的颧骨不行,你的眼睛不行。现在流行欧式眼与双眼皮,于是拿个针来一吸,眼圈就洼下去了,开上一刀,就双眼皮了。这些所谓美容也对人的机体造成了摧残,但我们现在的新式知识分子为什么不反对呢?他们认为,这是时代的美感与风尚问题,女性有选择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与道德无关。既然如此,都是时代的美感与风尚问题,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裹足呢?并且又有什么理由把裹足归咎于儒家呢?

  还有社会层面的问题。这也是“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批评儒家最严重的地方,认为儒家所塑造的社会是把妇女完全束缚在“三纲五常”等礼教之中,并且通过这种束缚,给妇女带来强大的压迫,使妇女丧失人格,丧失自由,丧失个性。总之,在儒家塑造的社会中,妇女就不是人了。用他们的话来说,妇女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实际上,任何时代都有极端例子,你在这么悠久的历史中去找极端的例子,肯定能够找得到。然后再把这些例子放大,就是鲁迅的话了:中国两千年的礼教都是“吃人”。他们说两千年来中国人已经够悲惨了,妇女又是这悲惨人群中更悲惨的一群。

  我们认为,在悠久的历史中发生一些压迫妇女的极端例子,西方也好,中国也好,古代也好,现代也好,都是难以避免的。然而,儒家礼教的根本用意,是要根据女性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给予妇女一个公正合理的安顿,赋予属于女性自身的生命意义与存在价值。这就是“礼”的“别异”精神,也就是所谓“妇道”。这一“礼”的精神是相对于妇女来说的,不是对所有人都普遍适用的。比如“夫为妻纲”是“五四”知识分子批评的一个重点,他们对“夫为妻纲”的解释是:夫是家庭的主宰,妇女完全要听从夫,在家庭中没有发言权,没有自主权,没有地位,完全是处于从属的奴隶地位。实际上,“纲”的含义,不论在义理上还是社会现实中都不是这样的。

  古代的家庭很大,有时候简直就是一个小社会。在民国初年仍是如此,一个家庭有好几十口人。我们在韩愈的文章中看到他经常叫穷,他没有办法只好非常不情愿地去做幕僚,因为他至少要养活家庭中的五六十口人。由于他没有纳妾,他的家庭人口数量恐怕还不是最大的。在这么一个大家庭中,必须要有一个自然产生的、主导性的中心人物,否则这样的家庭无法管理。民主只能在陌生的人群中才行得通,因为它是通过非自然的理性的选举产生的。

  比如我们组成一个团体,大家举手选出一个头,这个头叫总统也好,叫总理也好,叫组长也好,叫总管也好,都产生于非自然的理性投票。但家庭则不一样,家庭是血缘的产物,是自然形成的,不是理性选举的结果。一个家庭,特别是一个古代的大家庭,必须要有一个主导者。所谓主导者,就是既有权力又有责任的人。什么是权力呢?就是家庭的吃饭、生活、居住、秩序、纷争等一切事务必须由你管。所以权力并不是一件好事情,有权力的同时也意味着你有责任。韩愈虽然不愿意去当幕僚,但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因为这是责任,如果不去,几十口人就没饭吃了。因此,“夫为妻纲”的意思就是讲:在一个家庭中要有一个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如果家庭出了问题,就要由“纲”来负责,“纲”就是家庭的主导者与责任的承担者——夫。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妇女在家庭中就没有作用,只是说供养家庭的主要责任不由妇女来承担。比如,家里没饭吃了,不找妻,要找夫;如果夫也不能完全解决,妻要和夫一起来承担。例如,在农村,夫出去干活,妻操持家务,但妻有时也要去干活补贴家用,但主要的农活、重活与散工还是由夫承担。在古代的儒教社会,妻还有一种特有的责任,就是子女的启蒙教育,因为看管与养育幼儿是女性的社会分工与自然天性,女性教育幼儿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大家都知道,在一个家庭里父爱和母爱是不一样的,小孩子一生下来就由母亲养育看管,小孩有什么心里话自然喜欢跟母亲说,而且妻出于天性也非常关注小孩子的事情。

  中国古代圣贤好多都是父亲先死,由母亲培养成人的,比如孔子、孟子、欧阳修、顾炎武等。而且,古时候家政以及家庭内部管理往往也是由妻负责的。供养家庭是夫的事,怎么开销则是妻的事——这种家庭的分工没有法律规定,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夫为妻纲”是指夫要承担主要的家庭责任,而不是说夫在家中大权独揽,压迫妻子。实际上,在传统的家庭中,妻是家庭内事务的总管,权力是很大的,特别是家庭的财政权。况且,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高,如果到了老祖母的地位,她就有最高的地位与权力,她说话儿子也不敢反对。比如《红楼梦》中的贾母。因此,我们在古代的家庭中所看到的,与“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对传统家庭的丑化不同,我们在古代的婚姻家庭中没有看到他们所说的那种普遍摧残压迫妇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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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田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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