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人是如何言说文学的?中国式文学言说基于怎样的文化传统?中西方文学言说方式的区别何在?上海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复旦大学教授汪涌豪所着《中国文学批评范畴及体系》一书,以诗文、词曲、戏剧和小说等文体范畴的运用为考察对象,来揭示范畴间横向的逻辑联系和结构体系,为读者一一解析这些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当代疑问。在作者看来,只要我们对中国式文学言说善加总结,“就有可能创造出一种机会,让它进入到世界性话语沟通与文明交换的流程”。
文学理想的观念呈现
因根植于悠久深厚的文化,中国人有自己独特的文学理想,这一点已广为人所认知。但基于特殊的思维习惯,它的言说方式、观念呈现方式,以及凝结为名言后所指与能指的特异性,不大为人所了解。其实,这种言说方式和呈现方式,不仅赋予古人的文学经验以固定的称名,还使之在历史意识的长河中得以延续和保存,是怎么评价都不过分的。
有鉴于这种言说与呈现方式所造成的名言,也即今天所说的概念范畴大多具有理论上的普遍性和形态上的稳定性,其数量又越然于其他民族文论之上,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人的文学观念与美学建构就体现在这种名言中,中国人的理论建构就是范畴的衍生、发展与集群,其各成体派的文学观念都可以说是对某种范畴的说明、诠解与补充,其审美体认也借着名言互释共通凝聚成的集团而得以牵衍与拓展。其中,范畴是理论的筋骨,美学理论的整体性构造有时可通过范畴的勾勒完成。
话虽说得有些简单,但衡之以“比兴”、“风骨”与“兴象”序列,“平淡”、“妙悟”与“神韵”序列,以及“格调”、“性灵”、“沉郁”与“境界”序列的范畴,几乎可代表汉魏至盛唐、中唐至宋元、明清至近代各个大的历史时段的文学趣味和审美理想。说一部文学观念史或美学史主要是概念、范畴的发生、发展历史,并非尽出臆断。
范畴是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基本概念”,它来源于自然和人事构成的客观事实,又是对这种事实的高度归纳,因此有将抽象思想造成的一般性特征延伸覆盖到同类客体,从而让人可以言说和交流的特点。正是基于此,认为文论范畴实际构成了人对文学与美的相关问题的知识基础,而人所有这方面的认识又都来自对文学与美的微妙自觉,以及这种自觉与范畴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意义连接,是一点都没有夸大的事实。
进言之,一切文化批评范畴大体具有同样的特点。惟其如此,在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得益于社会文化史和人文科学的语言学转向,有了专门研究这种“基本概念”的学问产生。昆廷·斯金纳和考泽莱克将其直接唤作“概念史”,而霍布斯鲍姆《革命的年代》和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和社会的词汇》对新词汇的研究,也与之有密切的义脉联系。上世纪80年代开始,对古代哲学的名言研究也被正式提了出来,并很快出现了单卷和多卷本的《中国哲学范畴史》和《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对范畴体系的讨论也日渐增多,这直接推动了文论界与美学界相关研究的崛起。此后,包括“现代转换”与“失语症”在内的许多热点问题的讨论,都围绕作为言说方式的范畴展开,这为再后来中西文论关键词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基础,后者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上述研究的接续。当然,关键词的“下沉性”,决定了其不可能与意义更为超拔的范畴相提并论,但无疑构成了范畴的来源和基础。
深受文化传统的影响
中国人言说文学之所以特别重视与依赖名言的创辟和辨析,是因为受到传统的规训。
众所周知,“范畴”一词取自《尚书》的“洪范九畴”,意指治理天下的根本大法有九类。后人借用它来指反映对象性质、范围和种类的一般思维形式。但其实,古人于此义本另有称名,那就是与“实”相对的“名”。先秦时,名实之辩大兴,不仅儒家重视“必也正名”,公孙龙子着有《名实论》,就是庄子也说“名者,实之宾也”,《墨辩》更有“名达类私”的讨论,其中“达名”具普遍性,意同范畴。
宋以后“名”为“字”取代。盖自两汉以降,经义变互,求字指辨字义成为经生士子的常务。如三国魏时,朝廷曾求令四门博士及在京儒生在秘书省专精校考,参定字义,散骑常侍苏林就多通古今字指,凡诸书传文间有危疑者,他皆能释之。宋代理学兴起,心性辩究成为风气,士人每常留心其间。流风所及,有程端蒙《性理字训》和陈淳《北溪字义》这样的专着出现。后戴震有志于闻道,尝称非求之六经、孔孟不得,非从事于字义、制度、名物,无由以通其语言,将字义之学列于制度与名物之前,所作《孟子字义疏证》对“理”、“道”、“性”、“才”等范畴作了深入的讨论,且较之前人更为纯粹,凸显了名言所特有的哲学根性。
古人对文学的言说与要求深受这种哲学与文化传统的影响,不仅“道”“气”“兴”“象”“和”等终极性“元范畴”都沿用自哲学,好围绕“名”与“字”展开系统论述的言说方式也一如这种哲学与文化。基于这些“名”、“字”的原型意味和普遍性意义,他们在阐释引用时多持道极中庸不脱两边的原则,既独任主观,又尊崇经典;既力求创新,又不弃成法。当西人勇于引领一个时代的学术风潮,并期待后人以他的名字命名历史,故多不愿被纳入既有的言说方式与话语体系时,中国人却很少有以个人名字标别一个时代的野心。他们宁愿与他人一起分享同一种文化的影响,时时慎终追远,绝不以趋新骛奇为念。
因此,与西方学术以多元假设为旨归,以有限而各异的名言创设提携起理论不同,中国古人好取因循推衍的方式,通过沿用和生发既有名言来表达自己的认识。加以如钱穆所说,汉语之变或自专而通,或自别而通,每以旧语称新名,语字不增而义蕴日富,新语无穷而字数有限。也即不尚新字,好就熟用单字重作缀比以见新义,造成范畴间常常能循环通释,形成一意义互决的动态体系。乍看之下少有自创,其实在语见本原的前提下,特别能诞育新的名言。
这种新名言较之原来的可能是规范幅宽的增大,更多体现为辨析能力的提高。如“境”之于“象”、“逸”之于“神”、“兴象”之于“兴寄”等等皆如此。在外在形态上,它们可以构成一意义相关的范畴序列,同序而相邻的范畴之间有先生与后出之分;在内在意义上,又可以彼此统属,有上位与下位之别。一个对中国传统文学观念有认知隔膜的人,会觉得眼前晃动着的总是一些似新实旧的陈言。实际上,这个富于衍生能力的动态系统,既可以避免人在重复的思维中迷失,从而得以用更明快的方式言说文学;又能让人获得认知上的最大公约数,从而更好地凸显自己所使用的言说方式的优长,体认到范畴所具有的普遍有效性的意义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