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似乎和骂风马牛不相及;文章又是情志的表达,而人禀七情,喜怒哀乐诚于中必形于外,似乎骂又可以理解。
作者性格不同,类型各别。谦谦君子,克己复礼,文章多温柔敦厚;狂放之士,不拘于礼法,文章难免嬉笑怒骂。西哲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对于文章可骂与否,中国文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黄庭坚本是着名诗人,对诗歌有独到的认识,他在《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中说:“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廷,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假如因诗歌“讪谤侵陵,引颈以承戈,披襟而受矢”,则“是失诗之旨,非诗之过也。”在黄庭坚看来,诗歌本质上是人之情性的表现,但诗歌的传达不能过于直露,所以“怒邻骂坐”“讪谤侵陵”并不符合诗歌宗旨。黄庭坚身为“苏门四学士”之一,却对苏轼嬉笑怒骂的文风颇不以为然。他在《答洪驹父书》中说:“东坡文章妙天下,其短处在好骂,慎勿袭其轨也。”洪驹父是黄庭坚的外甥,黄庭坚有感于苏轼“乌台诗案”因文获罪,所以谆谆告诫他不要步苏轼后尘,以免蹈其覆辙。
袁枚对文章之骂态度很复杂。一方面,他认为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只是个传说。《随园诗话》中说:“太白斗酒诗百篇,东坡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过一时兴到语,不可以辞害意。若认以为真,则两家之集,宜塞破屋子。”在袁枚看来,嬉笑怒骂随意写出来的并非好文章,好文章都是认真改出来的,“人功未极,则天籁亦无因而至;虽云天籁,亦须从人功求之”。另一方面,据《小仓山房尺牍》记载,袁枚在和王梦楼讨论“今之后生,喜谤前辈”时,曾以“山膏如豚,厥性好骂”相类比,认为骂不骂“直是人禽之辨”。山膏是神话传说中的一种怪兽,状如猪,好骂人。《山海经·中山经》记载道:“苦山,有兽焉,名曰山膏,其状如逐,赤若丹火,善詈。”在袁枚看来,文章含讥带骂,作者简直与禽兽无异。
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辩》中批评宋代末流诗人“叫噪怒张,殊乖忠厚之风,殆以骂詈为诗”。“以骂詈为诗”的创作模式有悖于诗道,所以严羽认为“诗而至此,可谓一厄也,可谓不幸也”。其实,这不仅是诗歌的不幸,也是诗人的不幸,因为诗人在道德上已经自污了。元好问也认为“曲学虚荒小说欺,俳谐怒骂岂诗宜”。在他看来,诗歌写得好需要有学问,而俳谐怒骂则不宜入诗。
鲁迅的杂文汪洋恣肆,嬉笑怒骂,但是鲁迅认为“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战斗的作者应该注重于论争,并确保“自己并无卑劣的行为,观者也不以为污秽,这才是战斗的作者的本领”。鲁迅告诫作者须存一份道德上的崇高感,而辱骂则属于丑陋卑劣的行径;鲁迅要求文章具有感染力,而骂詈成文则使得文章的感染力荡然无存。
同样是针对苏轼发评论,叶燮与黄庭坚的观点正好相反。他在《原诗》中指出:“苏轼之诗,其境界皆开辟古今之所未有,天地万物,嬉笑怒骂,无不鼓舞于笔端,而适如其意之所出。”在叶燮看来,只要表达得恰当,骂一骂也无妨。刘熙载在《艺概》中指出,“文家不以訾甗为弃取”,似乎文人吊诡莫测,其诋毁和赞誉的话根本不可信,有时候诋毁的对象恰就是师法的对象。刘熙载举了几个例子,“柳州作《非国语》,而文学《国语》;半山谓‘荀卿好妄’‘荀卿不知礼’,而文亦颇似荀子。正如东坡所谓‘我憎孟郊诗,复作孟郊语’”。刘熙载貌似骑墙派,其实他的主张可以构成对叶燮的声援。
旗帜鲜明地认为诗可以骂的,当数郑板桥。他曾说“隔靴搔痒赞何益,入木三分骂亦精”。郑板桥认为诗歌只要写得入木三分,刚健有力,表现准确,富有感染性,就是“骂”也比隔靴抓痒的“赞”好。需要指出的是,郑板桥石破天惊、异于常流的观点,充分证明了他的文学主张具有包容性。
赵冀在《瓯北诗话》中说,骂詈习俗的形成与“江湖诗派”大有关系;鲁迅也指出“中国历来的文坛上,常见的是诬陷,造谣,恐吓,辱骂”。但是中国古代向来注重诗歌表达的节制,主张“主文而谲谏”,要求“发乎情,止乎礼义”。再说,文艺作品作为一种美的存在形式,对骂詈规避也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样既免得作者染上不道德的污点,也扞卫了作品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