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分别上演了年度收官大戏《名优之死》和《特赦》。无独有偶,两部“重磅出击”的作品中都出现了京剧元素。
《名优之死》是剧作家田汉先生的代表作,北京人艺曾于1957年、1979年两次排演。今年恰逢田汉诞辰120周年,北京人艺再度排演此剧以表纪念。《名优之死》以清末须生刘鸿升为原型,讲述京剧名角刘振声在恶霸流氓刁难、小报记者作对、亲传弟子背叛的困局下,坚守本分,扞卫艺术理想,最终倒毙于舞台之上的悲剧故事。呈现这一段梨园往事,没有点“唱念做打”的真功夫肯定行不通。本剧的导演之一兼主演闫锐,本就是专业京剧演员出身,另一主演李小萌虽无戏曲功底,但勤学苦练两个月,举手投足也有模有样,演出中,涉及戏曲表演的段落总能赢得观众掌声。主创也有意将其突出,如第二幕刘振声带徒弟练功,原剧本是吊嗓子,演出中改为练身法。如按原剧本,需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分辨尖、团字的差别方能品出唱段优劣,改动后,观众得以更直接地感受到演员的形体功夫以及对传统艺术的敬畏。
《特赦》取材自施剑翘刺杀孙传芳案,但并未聚焦于施剑翘刺杀、报仇的过程,而是着眼于法庭对此案的审理,意在探讨如何在法律、道德与舆论的层层缠绕中实现公平正义。题材本身与戏曲并无关联,可剧组偏偏特邀国家京剧院的两位演员完成了两场戏中戏表演。第一场是案件发生后,根据案件改编的戏曲很快上演,这是对当时社会舆论场域的真实还原。第二场则是非写实处理。案件审理陷入胶着状态,情与法的两难选择猛烈冲击着每一位涉事人。京剧段落适时出现,杀还是不杀,一连串鲜明而简练的戏曲动作把此时的纠结感受完全外化并放大于舞台之上。如果没有京剧助力,单靠法庭内外的论争恐怕很难将观众的情绪推至高潮。
可以说,在《名优之死》和《特赦》中,京剧均起到了“添彩”的作用。于《名优之死》,梨园旧闻为感喟今日艺坛乱象、抒发恪守本心之愿提供了天然的素材;于《特赦》,京剧富有感染力的形体动作准确刻画出波澜起伏的思想感情。在这两部作品中,演员实打实的戏曲功底令观众折服,而且,京剧的唱词具有重要的表意功能,是连接舞台时空与当下社会现实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戏曲仅能为话剧演出“添彩”吗?《名优之死》和《特赦》并非简单搬演戏曲片段,但对戏曲表现手法和精神的融通似乎未臻透彻。《名优之死》是否因要配合台上唱段致使台下的主线剧情也有些节奏拖沓?《特赦》的戏中戏是否因缺少必要的铺垫而略显突兀?如果可以更深度地吸收传统戏曲精华,两台大戏或许能被打磨得更加圆润。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焦菊隐先生曾经提出“话剧民族化”理念,并通过《虎符》《蔡文姬》等剧目的排演探索话剧继承民族表演形式、学习戏曲表演方法的途径。时至今日,“话剧民族化”的道路上屡有佳作涌现。不过一个现象非常值得警惕,那就是将戏曲作为话剧演出中的审美奇观。尤其在一些以戏曲班社、戏曲演员为题材的作品中,炫技般加入戏曲表演,非但没添彩,反而损害了作品的整体质量。
日本戏剧大师铃木忠志开创的铃木表演训练法近年来风靡全球,其体系与中国戏曲有不少相通之处。在他看来,铃木训练法之所以被广泛接受,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有助于演出任何一种戏剧。中国戏曲若想在国际上推广,也需要证明不同形式的演出均可从戏曲表演方法获益。就此而言,让戏曲在更高的层次上为话剧输送养料,更显得意义重大。